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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3/10/20   休耕田區勿使用殺草劑 維護農田生態功能 】   目前農委會推動之「水旱田利用調整後續計畫」在休耕方面,規定第一期作必須種植綠肥(本年第一期作因台灣地區普遍乾旱,專案 放寬第一期作可免種植綠肥),第二期作可選擇種植綠肥或辦理翻耕 。種植綠肥的目的在於耕犁掩埋後,可增加土壤之有機質含量;翻耕則可改進土壤通氣等理化性質,並可避免農地雜草叢生或荒廢。 由於台灣氣候因素,田間易滋生雜草,農民仍有使用殺草劑之習慣,農委會籲請農民配合各鄉鎮公所公告之勘查期間,確實辦理休耕田翻耕,不得以殺草劑處理,以維護生態環境。(摘錄自農委會新聞 資料) 資料來源:「休耕田區勿使用殺草劑維護農田生態功能」,台南區農情月刊86 期,92年8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