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種除草劑對柑桔園覆蓋植被之影響

李貽華、陳明義、李國欽

摘要

臺灣坡地農業之主要栽培作物為果樹,坡地雜草常被認定僅具有負面的影響,而忽略其在水土保持上之功能。近年來坡地果園之雜草防治多依賴殺草劑,對雜草之管理講究經濟、有效,安全性上則考慮對人畜之安全,常忽略了其對生態環境之衝擊。本研究於中寮鄉兩處柑桔園各施用四種殺草劑量(巴拉刈、嘉磷塞、氟氯比及甲基合氯氟),以探究坡地施用殺草劑後,對覆蓋植物及植相之影響。植相調查以覆蓋率表示,並計算樣區間植物之相似性指數,利用群團分析及樹形圖比較各處理間之異同。四種藥劑中以巴拉刈之藥效最快,嘉磷塞次之,二者之防治率達100%;嘉磷塞之藥效最持久,可達3-4個月。藥劑處理後,植相之變化因藥劑而有所差異。試區施藥一年後,嘉磷塞處理區以闊葉鴨舌廣舅佔優勢;巴拉刈理區之植相與對照組相近。兩次施藥後,嘉磷塞處理區首先長出之植物為扛板歸;巴拉刈處理區則為火炭母草,此種現象值得進一步探討。由本試驗結果看出殺草劑使戎後對草相之改變影響頗大,影響情形因藥劑不同而有所差異,利用殺草劑處理來選留天然雜草應可應用於果園覆蓋植物之管理。